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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丨2022年,三、四级残疾人补贴金已发放

分类:行业新闻 日期:2022-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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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残疾人的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护理困难,国务院于2015年发布了"关于全面建立重度残疾人生活津贴和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国发〔2015〕52号)第52号),并决定建立残疾人生活津贴和严重残疾人护理津贴(以下统称残疾人两项补贴)综合制度。


残疾人生活津贴:它主要补贴残疾人因残疾而产生的额外生活费用,其对象是收入最低的家庭中的残疾人,条件可以逐步扩大到低收入残疾人和其他有需要的残疾人。

严重残疾人士护理津贴:主要资助残疾人士因残疾而引致的额外长期护理开支,对象是被评定为一级及二级,需要长期照顾的严重残疾人士,以及情况可扩展至非严重智力、精神或其他残疾人士的情况下,逐步推动为所有需要长期照顾的残疾人士设立照顾津贴制度。长期照顾是指残疾引致的特别照顾消费品及护理服务的开支,为期超过六个月。

可以看出,目前大多数地区只有最低保障的残疾人和严重的残疾人可以享受两项补贴,而处于第三或第四非最低保障水平的残疾人不能享受两项补贴。


值得注意的是,在2022年,这两项补贴的范围已扩大到16个地区,并在一些地区向第三或第四层次的残疾人提供了两项补贴。包括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江苏省在内的11个省市扩大了残疾人生活津贴的范围。包括北京市、上海市和广东省在内的五个省市扩大了严重残疾人护理补贴的范围,以涵盖三级智力和精神残疾者。

中国残联和民政部也多次表示,将推动建立残疾“两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扩大人口覆盖面。